所谓全面仿照中国制度的大化改新,如何在日本
645年元旦颁布《改新之诏》时的盛况
中国历史学传统说法认为大化改新后,日本进入了封建社会。但此观点日本人却有不同意见,认为大化改新是日本奴隶社会的继续。为何完全仿照中国的中央集权改革仅仅不到200年便土崩瓦解,中国却保持了2000多年的帝王专制,真实的大化改新究竟是什么样的?
一、再不改革就完了
自推古朝圣德太子改革后,苏我氏独揽大权,苏我马子、虾夷、入鹿父死子继地任职大臣(相当于宰相)。入鹿出入仪仗等同于帝王。他们还干涉天皇继承,虾夷排斥圣德太子之子继承王位,立舒明天皇。入鹿更厉害,立了舒明的皇后、自己的亲戚为皇极女皇。为了让自己的亲戚古人大兄继续当天皇,杀了皇子山背大兄,这种做法使皇族人人自危。
皇极女皇
苏我一族独揽统治权。当时日本经济上推行部民制,部民就是皇族、贵族的私有奴隶集团,生产力十分低下。皇族、贵族挥霍无度,还参加征讨新罗之战,《日本书纪·推古天皇三十四年条》记载当时出现了“老者啃草根而死于道垂,幼者含乳以母子共死”的惨状。部民反抗不断。部民制作为日本奴隶制社会的经济基础,一旦动摇,必将破坏奴隶制。在此时,圣德太子派往大陆的留学生们陆续归国,《日本书纪·推古天皇三十一年条》他们一致认为“大唐国者法式备定之珍国也,常须达”。而苏我氏顽固地推行古法,不懂变革,对如此社会危机无能为力,这引起了这些留学生、中小贵族的不满。
遣唐使船只
以中大兄皇子、中臣镰足为代表,利用朝鲜三国使节来日本修好的机会,当庭刺杀了苏我入鹿,苏我虾夷在家自焚。《日本书纪·孝德天皇大化元年条》记载了灭苏我氏的理由:“鞍作(苏我入鹿)尽灭天宗,将倾日位,岂以天孙代鞍作耶?”之后,他们拥立轻皇子为天皇即孝德天皇。
中臣镰足和中大兄皇子
二、初步改革
除掉了改革的最大绊脚石,先论功行赏。虽然天皇是孝德,但他很清楚自己没什么功劳,所以就垂拱仰承。政变中出力最多的是中大兄皇子,让他当皇太子,将来继承皇位。第二的是中臣镰足,赏为内大臣,全面负责改革。改元大化(645年),646年下《改新之诏》,大化改新正式开始。
中大兄皇子
改新的主要内容:
废除部民制,仿中国均田制,设班田收授法。名义上全国都是天皇的土地,称之为“公地”,政府六年一班,每次给自由民(这时候仍保留奴隶)一定土地,称其为“公民”。公民严格束缚在土地上,由此建立税赋--租庸调制,和中国稍微不同。租是实物地租,庸是力役和代役的实物,调是土产。
政治上,建中央集权。中央设二官、八省、一台。地方设国、郡、里,长官为国司、国造、里长。虽然名义上废除旧贵族,建立中央官僚体制,但实际上只是把旧贵族重新安排一下,换个官职名称。地方上的中小贵族,重新被给予国司、国造、里长的称号,仍旧统治领地。
三、改革初步完成后的膨胀
初步改革进行中,各种矛盾接踵而至。如648年实行新官帽,左、右大臣仍带旧帽以示不满。政府通过阴谋杀了政变中的功臣但也是守旧代表人物右大臣苏我石川麻吕。孝德天皇也并非完全甘心做一个傀儡,因与中大兄政见不合,被中大兄气死。655年中大兄之母皇极女皇再次登基,称齐明天皇,甘心做傀儡,中大兄称制。
中大兄皇子和宝皇女即齐明天皇
这次中大兄可以放开手脚,又进行了四项改革:1.把圣德太子的冠位十二阶最终增加到二十六阶,官僚等级更加严密。2.定氏上,即给有功之臣荣誉称号。3.为防止国家的“公民”被贵族私吞,定民部、家部。4.仿中国唐代的律令,编日本历史上第一部正规法典《近江令》,编第一部较完备的户籍《庚午年籍》。《令》和《年籍》的完成,王金林先生称:大化改新已初步完成。
在此背景下,发生了中日第一场战斗。660年唐高宗派苏定方救援新罗。七月俘虏了百济国王,百济濒临灭亡。日本一向视朝鲜三国为藩属,662年正式派军救百济。到八月日军共三万七千余人。唐、新联军与其在白江口遭遇。《日本书纪·天智天皇二年八月条》记载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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